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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

第一章 总则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2 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 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1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一条 为强化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