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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议事规则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第一条 为适应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