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丰智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 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以下人员: (一) 股东代表; (二) 不少于监事会成员总数 1/3(即 1 人)的职工代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 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监督权,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 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