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瓷材料: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 上海 深圳 武汉 杭州 成都 南京 西安 广州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8 号 4 号楼 20-25 层 邮编:100004 电话:010-65906639 传真:010-65107030 网址:http://www.east-concord.com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以 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国瓷 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天达 共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瓷材料"或"公司")的委托,就拟实施的国瓷材料第三期员工持股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法律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