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瓷材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 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 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正、 勤勉、科学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山 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层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层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 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