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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瓷材料: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4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 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二条 董事、监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一)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 员兼任的董事; (二)内部监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 员兼任的监事(包括职工监事); (三)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四)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五)外部监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监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内容、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