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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瓷材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为规范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由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共同执行,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有关 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进行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季度报告、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 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收购或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 公告和其他重大事项公告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等; (三)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股票上市公告书 和发行可转债公告书; (四)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