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瓷材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4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治理 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 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山东国瓷 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下称"《独立董事工作条例》")及《山东国瓷功能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下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 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2024 年 4 月)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独立董事应当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 生产经营状况和投、融资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的汇报,及时听取公司财务总监(财务 负责人)对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的汇报,公司管理层应安排独立董事对有 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