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瓷材料: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国瓷材料(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公司 (包括但不限于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指从原生资产派生出来的外汇交易 工具,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品种具体包括:远期业务、掉期业务 (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 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第二章 操作原则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