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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瓷材料: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 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山东 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瓷材料")的委托,指派杜国平、张伟易 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国瓷材料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 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 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 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