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瑞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 号) | 目 | 录 | 2 | | --- | --- | --- | | 1、问题一 | | 3 | | 2、问题二 | | 52 | | | 3、其他 | 102 | 1、问题一 二〇二四年七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5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已收悉。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科瑞"、"发行人"或"公司") 与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人")、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以及国浩律师(杭州)事 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 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使用的简称或专有名词与《安科瑞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