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一月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l00020, P.R. China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6568 1022/1838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 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