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及本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