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 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 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