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工作 中的作用,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聘任适当人员担任,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