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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300307CIXING(300307)2024-04-11 12:34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保证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人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人如在股东大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 事项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 决时,应当回避;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应按本制度规定程序参与表决,但必 须单独出具声明;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