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为 11,624.69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资产比例为 5.49%;除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 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之前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 项。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 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并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风险,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