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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贝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300322SPEED(300322)2024-04-12 12:50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 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四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 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在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