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贝德: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和其 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 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