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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银机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 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审计委员会 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 集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会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