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鹏飞: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华鹏飞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鹏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对华鹏飞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 序 |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 | | --- | --- | --- | --- | --- | --- | --- | | 号 | | | | 资金金额 | 资金金额 | | | 1 | 共享云仓项目 | | 9,434.04 | 7,748.63 | | 7,545.92 | | 序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 | --- | --- | --- | --- | --- | | 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