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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300350HPF(300350)2024-04-22 14:05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回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1-26层邮政编码(P.C.):518048 21-26/F,ChinaTravelServiceTower,4011ShennanAvenue,FutianDistrict,Shenzhen,CHINA 电话(Tel):0086-755-83025555传真(Fax):0086-755-83025068 网址 http://www.huashanglawyer.com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公司/华鹏飞 | 指 |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 《公司章程》 | 指 |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激励计划》 | 指 | 《华鹏飞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