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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源: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4年1月)
300352VRV(300352)2024-01-23 03:58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 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及以上 董事、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 监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 一位候选董事、监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监事, 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监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以上的董事或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所称的"监事" 特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