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信源: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监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和监事会依法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规范监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 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二章 监 事 第四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不得少于 公司监事人数的 1/3。 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条 凡有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 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