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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信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4年1月)
300352VRV(300352)2024-01-23 03:5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 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是指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 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 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统称"被问责人")。 第五条 公司内部问责坚持下列原则: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1 第二章 问责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如下: (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