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科技: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规范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人员选择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构。 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为单数,且不得少于三人,其中过半数的委员须为公 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 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 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 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 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丧失委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