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部作为内部 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天津鹏翎集团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 事会未采纳的,公司应当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 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天津鹏翎集团股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