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 董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