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天 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 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