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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多利: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300381VTR(300381)2024-04-24 08:2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公司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 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 慎判断,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实行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 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