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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虹普:内控监督制度
300384Sanlian Hope(300384)2024-04-24 15:24

第一章 总则 内部控制监督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制度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确保中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制度。 监督部门对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于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 控制缺陷,监督部门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 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监督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 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五条 监督部门应至少每半年(每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一次定 期的持续性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 (一)至少包括重要业务、财务事项,购买或出售资产、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