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虹普: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