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虹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更好地调 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与公司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公司监事,包括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三)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范围以《公司章程》为准。 第三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以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 营计划和 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年度 薪酬。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 (五)体现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根据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参照同行业和同地 区上市公司的标准,保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