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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诚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300386Feitian(300386)2024-04-02 10:31

第一条 为规范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程序,保证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 任董事。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 务。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公司暂不设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 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