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F/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6001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518038 电话(Tel.):(0755) 8826 5288 传真(Fax.):(0755) 8826 5537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致: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如下的法律意见。 信达仅依据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