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孚通信: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300394TFC(300394)2024-04-21 07:54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理财产 品项目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 第五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的闲置资金或闲置的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也不得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使用进度,不能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必须充分防范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方应是资 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 构,交易标的必须是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理财产品的发行主 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第七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在规范运作、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应尽可能获得 最大收益。 1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 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 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