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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孚通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300394TFC(300394)2024-04-21 07:50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 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 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 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服务。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细则。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核对并确认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投票时间、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投票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三章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当在交易所交易日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