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华: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的核查意见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