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股份: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3】第 0690 号 致: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辽宁 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隆股份")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签订的《法律顾问协议》,本所律师受聘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本次所发表的法律意见,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 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形成。在法律意见书中,本 所律师仅就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审查和见证后发表法律意见,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