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凯发电气")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保持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在履职过程中, 不受公司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当发生对其 独立性构成影响的情形时,独立董事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消除情形,无法符 合独立性条件的,应当提出辞职。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