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凯 发电气")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 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由全部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 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