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以上,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 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 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 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