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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300415YIZUMI(300415)2024-04-18 08:44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包括提供 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相关人员的有关资料,筹备委员会会议并执行有关决 议等。委员会的具体日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承担。 第六条 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少于七名时,公司 董事会应尽快选举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第一条 为规范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伊之密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 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并 制定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程序,并对公司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