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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试试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3月)
300416STI(300416)2024-03-28 11:23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担任, 公司现任监事、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国家公 务员及其他中介机构的人员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良 好的个人品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操守,能够忠诚履行职责,并具 有很好的沟通技巧和办事能力; (二)不存在《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