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苏试试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
300416STI(300416)2024-03-28 11:21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独立董 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指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公司章程》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规 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 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 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