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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试试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3月)
300416STI(300416)2024-03-28 11:21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的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下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订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搜寻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 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