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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中集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300428LZJT(300428)2024-08-28 09:08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公司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正 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以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