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以及向特定对象 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监督和责任追 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