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富临精工: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00432FULIN. PM(300432)2023-12-13 14:32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 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 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