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 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 外);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十)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